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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央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正式启动本币结算合作框架

By 編輯部  |  25 9 月, 2026  |  Leave a comment


原标题:印尼央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正式启动本币结算合作框架

印度尼西亚银行(简称:印尼央行)网站6日发布消息,根据印尼央行与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9月30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印尼央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21年9月6日起正式启动印尼与中国本币结算合作框架,旨在促进当地货币用于两国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

此举是两国央行深化货币金融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有助于形成印尼卢比与人民币直接报价,扩大两国经贸往来中本币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自2021年9月6日起,以下商业银行已被选定为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两国本币结算合作框架下的印尼卢比与人民币相关交易业务。

印尼:印尼中亚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印度尼西亚)股份有限公司、印尼金融银行、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印尼曼迪利银行、印尼马来亚银行、印尼国家银行、华侨银行(印尼)有限公司、印尼宝石银行、印尼人民银行、大华银行(印尼)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印尼曼迪利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记者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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